各位老师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🍡,纳税人需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。受疫情影响🗳,2020年3月31日起,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。
个人综合所得是指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🙋🏼♀️。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🧑🏽⚖️,简单来说👊🏼,就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“查遗补漏🥀,汇总收支,按年算账,多退少补”。本次汇算清缴涉及2019年度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👨🏼🦳。
如对政策有疑问或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🏌️♂️,可以咨询各院系财务秘书🤍,或咨询杏悦2娱乐登录廖老师(xhliao@admin.ecnu.edu.cn)🚁、华老师(zqhua@admin.ecnu.edu.cn),也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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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1日
附:使用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指南